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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世記 - 神屬靈的定律

(VI) 以撒 - 兒子之律 (The Principle of Sonship)

經文: 
  "到明年這時候, 我必要回到你這裡. 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個兒子. 
   撒拉在那人後邊的帳棚門口也聽見了這話. 亞伯拉罕和撒拉年紀老邁, 
   撒拉的月經已斷絕了.撒拉心裡暗笑說,我既已衰敗, 我主也老邁, 豈能有這喜事呢? 
   耶和華對亞伯拉罕說, 撒拉為甚麼暗笑說, 我既已年老, 果真能生養麼? 耶和華豈有難
   成的事麼? 到了日期, 明年這時候, 我必回到你這裡, 撒拉必生一個兒子."(18:10-14)
  "當亞伯拉罕年老的時候撒拉懷了孕. 到 神所說的日期, 就給亞伯拉罕生了一個兒子. 
   亞伯拉罕給撒拉所生的兒子起名叫以撒.以撒生下來第八日,亞伯拉罕照著 
   神所吩咐的,給以撒行了割禮. 他兒子以撒生的時候, 亞伯拉罕年一百歲."(21:2-5)
  "神對亞伯拉罕說, 你不必為這童子和你的使女憂愁. 凡撒拉對你說的話, 你都該聽從. 
   因為從以撒生的, 才要稱為你的後裔."(21:12)
  "神要試驗亞伯拉罕, 就呼叫他說, 亞伯拉罕! 他說, 我在這裡. 神說, 你帶著你的兒子, 
   就是你獨生的兒子, 你所愛的以撒, 往摩利亞地去, 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, 把他獻為燔祭. 
   亞伯拉罕清早起來, 備上驢, 帶著兩個僕人和他兒子以撒, 也劈好了燔祭的柴, 就起身往 
   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."(22:1-3)
  "亞伯拉罕說, 我兒, 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. 於是二人同行. 他們到了 神所指示的地方, 
   亞伯拉罕在那裡築壇, 把柴擺好, 捆綁他的兒子以撒, 放在壇的柴上, 亞伯拉罕就伸手拿刀, 
   要殺他的兒子. 耶和華的使者從天上呼叫他說, 亞伯拉罕, 亞伯拉罕, 他說, 我在這裡. 
   天使說, 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. 一點不可害他. 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 神的了. 
   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, 就是你獨生的兒子, 留下不給我."(22:8-12) 
  "耶和華說, 你既行了這事, 不留下你的兒子, 就是你獨生的兒子, 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, 論福, 
   我必賜大福給你. 論子孫, 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, 如同天上的星, 海邊的沙. 你子孫必得著
   仇敵的城門, 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, 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."(22:16-18) 

大綱:


※ 兩個兒子的對照:
  - 以實瑪利是憑人意和血氣所生:
    "撒萊對亞伯蘭說, 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.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,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
     (得孩子原文作被建立). 亞伯蘭聽從了撒萊的話. 於是亞伯蘭的妻子撒萊將使女埃及人
     夏甲給了丈夫為妾. 那時亞伯蘭在迦南已經住了十年. 亞伯蘭與夏甲同房, 夏甲就懷了孕. 
     她見自己有孕, 就小看她的主母."(16:2-4) 
    "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, 甚至不可勝數. 並說, 你如今懷孕要生一個兒子, 
     可以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, 因為耶和華聽見了你的苦情. (以實瑪利就是 神聽見的意思) 
     他為人必像野驢. 他的手要攻打人, 人的手也要攻打他. 他必住在眾弟兄的東邊."(16:10-12) 

  - 以撒是憑應許之約所生的:
    "我必賜福給她, 也要使你從她得一個兒子. 我要賜福給她, 她也要作多國之母. 
     必有百姓的君王從她而出. 亞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喜笑,心裡說,一百歲的人還能得孩子麼? 
     撒拉已經九十歲了, 還能生養麼? 亞伯拉罕對 神說,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. 神說, 
     不然, 你妻子撒拉要給你生一個兒子, 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. 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, 
     作他後裔永遠的約." (17:16-19)
    "他兒子以撒生的時候,亞伯拉罕年一百歲. 撒拉說, 神使我喜笑, 
     凡聽見的必與我一同喜笑." (21:5-6) 

※ 應許之子的律:
    "因為律法上記著, 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,一個是使女生的,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. 然而那
     使女所生的,是按著血氣生的.那自主之婦人生的,是憑著應許生的.這都是比方. 那兩個婦人,
     就是兩約. 一約是出於西乃山﹝意思是流浪﹞,生子為奴,乃是夏甲.(阿拉伯文的西乃山)"
     (加 4:22-24)
  - 屬血氣之子特徵:
    "使女所生的, 是按著血氣生的."(23)
    + 不能一同承受神的產業:
      "就對亞伯拉罕說, 你把這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, 
       因為這使女的兒子不可與我的兒子以撒一同承受產業."(21:10) 
    + 屬血氣的不能承受神的國:(林前 15: 50)
      "弟兄們, 我告訴你們說, 血肉之體, 不能承受神的國. 必朽壞的, 不能承受不朽壞的." 
    + 屬肉體的不能討神的喜悅:	(羅 7:5)
      "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, 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, 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, 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." 
      "原來體貼肉體的, 就是與神為仇. 因為不服神的律法, 也是不能服. 而且屬肉體的人, 
       不能得神的喜歡."(羅 8:7-8) 
    + 屬血氣的在前,而且是逼迫屬靈的:
      "但屬靈的不在先, 屬血氣的在先. 以後才有屬靈的."(林前 15:46)
      "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,  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. 現在也是這樣."(加 4: 29) 

  - 神作事的律乃是要得到憑著應許生的兒子: 
    + 指耶穌基督:
      "亞伯拉罕的兒子, 大衛的兒子, 耶穌基督的起源. "(太 1: 1;原文另譯) 
      "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. 神並不是說眾子孫, 指著許多人,  
       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, 指著一個人, 就是基督."(加 3:16) 
      "那自主之婦人生的, 是憑著應許生的."(23) 
    + 指重生的基督徒:
      "弟兄們! 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,  如同以撒一樣.  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,  
       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. 現在也是這樣. 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呢?, [把使女和他兒子趕出去, 
       因為使女的兒子, 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.] 
       弟兄們! 這樣看來, 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, 乃是自主 婦人的兒女了."(加 4: 28-31)
      "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, 就都作他的兒女. 惟獨 [從以撒生的, 才要稱為你的後裔.] 
       這就是說, 肉身所生的兒女, 不是神的兒女. 惟獨那應許的兒女, 才算是後裔. "(羅 9: 7-9) 

  - 初步認識割禮預表的意義:	(到講雅各時還要細說)
    + 舊約的預表:	脫去肉體
      "神又對亞伯拉罕說, 你和你的後裔, 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. 你們所有的男子,  都要受割禮. 
       這就是我與你, 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, 是你們所當遵守的. 你們世世代代的男子, 無論是家
       裡生的, 是在你後裔之外用銀子從外人買的, 生下來第八日, 都要受割禮."(創 17:9-12) 
      "正當那日, 亞伯拉罕和他兒子以實瑪利, 一同受了割禮."(17:26) 
    + 新約的實體:  聖靈的工作是叫我們對肉體失去信心
      "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, 不是真猶太人, 外面肉身的割禮, 也不是真割禮. 惟有裡面作的, 
       是真猶太人. 真割禮也是心裡的, 在乎靈, 不在乎儀文...."(羅 2: 28-29) 
      "你們在他裡面, 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, 乃是基督使你們脫去肉體 (.情慾.) 的割禮. 
       你們既受洗與他一同埋葬, 也就在此與他一同復活."(西 2:11-12) 

※ 無私之愛的律 - 最高的表現:
  - 亞伯拉罕表明對神沒有保留他心愛的兒子: 
    "神要試驗亞伯拉罕, 就呼叫他說,亞伯拉罕! 他說,我在這裡. 神說, 你帶著你的兒子, 
     就是你獨生的兒子, 你所愛的以撒, 往摩利亞地去, 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,把他獻為燔祭. 
     亞伯拉罕清早起來, 備上驢,帶著兩個僕人和他兒子以撒,也劈好了燔祭的柴, 就起身往 
     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."(22:1-3)
    "亞伯拉罕說, 我兒, 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. 於是二人同行. 他們到了 神所指示的地方, 
     亞伯拉罕在那裡築壇, 把柴擺好, 捆綁他的兒子以撒, 放在壇的柴上, 亞伯拉罕就伸手拿刀, 
     要殺他的兒子. 耶和華的使者從天上呼叫他說, 亞伯拉罕, 亞伯拉罕, 他說, 我在這裡. 天使說, 
     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. 一點不可害他. 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 神的了. 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, 
     就是你獨生的兒子, 留下不給我."(22:8-12) 
    "耶和華說, 你既行了這事, 不留下你的兒子, 就是你獨生的兒子, 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, 論福, 
     我必賜大福給你. 論子孫, 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, 如同天上的星, 海邊的沙. 
     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, 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, 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."(22:16-18) 

  - 父神對我們也是表明沒有保留祂的獨生愛子:
    "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,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麼?" (羅 8:32)
    "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? 難道是患難麼? 是困苦麼? 是逼迫麼? 是肌餓麼? 
     是赤身露體麼? 是危險麼? 是刀劍麼? 如經上所記, [我們為你的緣故, 終日被殺. 
     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] 然而靠著我們的主, 在這一切的事上, 已經得勝有餘了."(羅 8:35-37)  
    "為義人死, 是少有的, 為仁人死, 或者有敢作的.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, 
     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."(羅 5:7-8)

  - 子的順服也表明對父無私的愛:
    "亞伯拉罕說, 我兒, 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. 於是二人同行.他們到了 神所指示的地方, 
     亞伯拉罕在那裡築壇, 把柴擺好, 捆綁他的兒子以撒, 放在壇的柴上,"(22: 8-9)
    "他就稍往前走, 俯伏在地禱告說, 我父阿, 倘若可行, 求你叫這杯離開我. 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, 
     只要照你的意思."(太 26:39)
    "我父愛我, 因我將命捨去, 好再取回來. 沒有人奪我的命去, 是我自己捨的. 我有權柄捨了, 
     也有權柄取回來. 這是我從父所受的命令."(約 10:17-18)

※ 長成之子(Sonship)的律:
  - 以撒的榜樣:	承受父一切的豐富;接受父一切所是;一切都是恩典。
    "亞伯拉罕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以撒."(創 25:5)
    "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, 為我的兒子以撒娶一個妻子."(創 24:4; 25:20) 
    "耶和華向以撒顯現說,你不要下埃及去,要住在我所指示你的地.你寄居在這地,我必與你同在, 
     賜福給你, 因為我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和你的後裔. 我必堅定我向你父亞伯拉罕所起的誓." 
     (創 26:2-3)

  - 新約的實際:  神的旨意是要基督徒成為長大成人的兒子,與基督一同承受產業。
    + 父神的旨意,要我們得兒子的名份:  (弗 1:5)
      "又因愛我們, 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, 豫定我們, 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,"
      "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,認識神的兒子, 得以長大成人, 
       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." (弗 4:13)
      "不但如此, 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, 也是自己心裡歎息, 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, 
       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."(羅 8:23)

    + 聖靈作工的目標是要把我們蒙恩人裡外都模成像耶穌:	
      "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, 叫愛神的人得益處, 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. 
       因為祂豫先所知道的人,就豫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,﹝另譯:模成神兒子的形象﹞ 
       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. 豫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. 所召來的人, 又稱他們為義.
       所稱為義的人, 又叫他們得榮耀."(羅 8:28-30)

    + 將來是要承受神的產業:	(希 1:2)
      "就在這末世,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,又早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,也曾藉著他創造諸世界."
      "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. 既是兒女,便是後嗣,就是神的後嗣, 和基督同作後嗣. 
       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, 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.我想現在的苦楚,若比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, 
       就不足介意了. 受造之物, 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."(羅 8:16-19)

    + 要有許多的兒子:  就是指成熟的教會整體而言
      "原來那為萬物所屬, 為萬物所本的, 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, 使救他們的元帥, 
       因受苦難得以完全, 本是合宜的."(希 2:1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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